失蛊

失蛊 已完结

失蛊

时间:2023-12-28 13:10:46 分类:言情 来源:酷爱 作者:小毛驴 主角:沈知秋岑烈

精彩章节试读:

第1章正文

十八岁那年,他说要做我的驸马。

我说他要是敢种下情蛊,我就相信他能永远爱我。

他毫不犹豫地答应。

可二十三岁那年,他给我种下闭语蛊,让我再开口就会遭受钻心之痛。

“你不配提她。”

他恨我又亵渎了他的白月光。

我幡然醒悟,曾经的爱意原来只是一场复仇。

1

宫门打开,我用尽最后的力气从里面爬出来,手脚关节都沾满了沙石。

我已经在地牢里待了一年。

整整一年,我唯一能窥见的只有高墙上那扇小窗户透出来的光。

红润**的皮肤变得苍白干枯,如今蓬头垢面的模样恐怕无人敢认我是曾经名动天下的安乐公主,先皇的掌上明珠。

我跟自己约定,守孝三年之期一到,我就要随他们去了。

可是我真的撑不下去了。

狱卒掀翻我的指甲,倒上盐水,又用鞭子反复抽裂我的伤口。

我哭着求饶,可哭得越大声,鞭子抽得越用力。

“再怎么人上人的金贵公主,现在不也只配当阶下囚!”他们在一旁发出狞笑。

我痛得整日整夜睡不着觉,头发大把大把的掉。

小窗子的光影变化成了我记录日子的唯一方式。

他们给我换上新衣裳时,我就知道岑烈要来了。

他总是夹着炭火把新布料烤穿,无数次地在我大腿内侧留下同样的烙印。

他语气阴森,低哑的声音在我耳旁响起。

“沈知秋,这抵不了她的命,也抵不了我失去她的万分之一疼。”

我自小就很怕疼。

寒冬腊月的时节,风刮在脸上像划过冰锥,而我皮肤娇贵,冷风一吹就要生冻疮。

这冻疮一长,我拿笔写字都得疼得吱哇乱叫。

因此我屋里的炭火总是最旺的。

岑烈给我当伴读的第一个冬天,我指着炭火盆得意洋洋地和他说,“给我当伴读可好啦,下雪了也不怕冷!”

可他盯着熊熊燃烧的火焰出了神,“我娘从没烧过这么多煤炭。”

眼里是年幼的我看不懂的情绪。

我傻乎乎地说,“那可以让你娘多烧点呀,这才够暖和。”

那时候的我哪能想到,这一句,让他记恨了这么多年。

既然逃不出去,也忍不下酷刑,我便只能自寻方法解脱,好早点合家团聚。

我开始绝食,一心求死,甚至后悔当初没找暗卫学习如何咬舌自尽。

滴水未进的第三天,岑烈来到我面前。

骨节修长的手掐起我的下巴,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已经开始涣散的眼神。

“想死吗?那我就偏要你活下去。”

他把我甩到地上,说现在离开皇宫的通道全部为我打开了,只要我能爬出去,爱去哪去哪。

我信了,不是信他对我心软,而是信他永远不想让我如愿。

书上常言,穷徒莫追,实在有理。

我爆发出的生命力甚至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
我真的活着爬出了身后这座我曾经的桃花源,现在的牢笼地狱。

膝盖和手掌都磨出了血,我掩面而泣。

但已经分不清是激动,还是哀伤。

一位路过的好心农户收留了我。

我得以洗净灰尘扑扑的脸,大口大口地吞下两个大白馒头。

大爷家里还有一个跛脚的儿子,我唤他柳大哥。

柳大哥把自制的草药敷在我已经血肉模糊的膝盖上,说,“你这要是不处理好,免不了成为像我一样的瘸子。”

说罢自嘲地笑笑。

他的腿是在战场上瘸的。

他说,那年他被俘虏,敌军挑断了他的脚筋,但关于排兵布局,他半个字也没有泄露。

“我还看到了一个说出去会被杀头的秘密。”柳大哥饮了酒,说话迷迷瞪瞪。

我只当他醉了,笑着赶他回屋里。

我过上了早上摸鸡蛋,晚上做桂花酿的生活.

再多的国仇家怨,都只想先放到一边。

久违的平静让我又梦到了岑烈给我做伴读的时光。

2

那天春光正好,我还躺在软榻上眯着眼呢,巧月急匆匆地跑进来,兴奋极了。

“公主,您去年种的杜鹃花终于开了!”

来不及拾掇好发间的吊坠,我提起裙子就往御花园跑。

御花园的树木花草本就生得茂盛,视线容易被遮挡。

一个急弯,我还没看清来人,就撞进了一个温热的怀里。

“小心。”碎珠玉般的少年音。

他扶住了我,我抬眼,对上了一双同样温润如玉的眸子。

后来我在母亲的寝宫撒泼打滚,强求着要他当我的伴读。

母亲说,他是将军的儿子,就算将军身陨,遗孤也不能随便给人当伴读。

“你不愿意吗?”我撇着嘴,瞪大眼睛看他,眼底尽是期盼。

他沉默片刻,笑了笑说,“能给公主殿下当伴读,我很荣幸。”

那时我觉得岑烈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伴读。

我想尝尝母亲不让我喝的酒,他就陪我从御花园偷花做桂花酿。

我说蚊虫太多扰得我睡不踏实,他就拿芭蕉叶做了把扇子,帮我赶飞虫哄我入睡。

我被太傅问得答不上题,他就偷偷指给我答案。

我不想写书法诗词,他就让我在旁边研墨,仿着我的字迹替我写。

我看他故意写得拙劣,不及他平日笔锋的三分之一,心里气不过,手指沾了点墨水按到他鼻尖上。

“本宫的字有这么丑?”

“我还担心写得太好,被太傅察觉。”他的语气里充满宠溺,手上却不停歇,三指沾墨迅速给我画了个猫胡须。

“小花猫。”也不知道是被我的糗样逗笑还是被自己的创意折服。

他笑得撑在桌子上,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他笑得这么开心。

我愉悦地从市集回来,看见的却是已经被烧得破烂的农舍,和成了灰的茅草顶。

我跌跌撞撞地跑过去,一个驾着马、一袭黑衣的身影挡在我面前。

袖口的暗纹暴露了他的身份。

是岑烈的亲卫。

“这户家里遇上强盗了。”男人的声音是如此的平静。

“那他们人呢?柳大哥和柳大伯呢?”我双眼通红,生怕听到的是死讯。

这两父子在此地住了这么久,又家徒四壁,家中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值得强盗光临。

原来岑烈在这等着呢,毁了我一个家他不满足,他要毁了所有能让我栖息片刻的地方。

他只想我在他看得到的地方,活得生不如死。

“皇上说您该回去了。”男人没有再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不顾我的挣扎,直接把我扛到了马背上。

3

我又被囚在了宫中。

只不过这次好歹有个冷宫住住,金丝笼里的金丝雀总好过脚底泥养出的野草。

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。

他把我丢在这里不管不顾,每日只有定点的餐食。

里面全是我讨厌吃的菜。

他就这么想恶心我,可惜熬过了地牢这一年,我恐怕是猪食也能吃得下。

日子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过着,突然有一天,宫人们的脸上都多了喜气。

“皇上对白姑娘果然是一见倾心,后位空缺这么久,一见着白姑娘就马上立后了!”

“嘘,小点声,你不知道这里住着的这位痴迷了皇上很多年吗?”

“她?脸色惨白跟个女鬼一样,哪配得上皇上的天人之姿,还是白皇后清丽出尘......”

来冷宫贴红窗纸的侍女叽叽喳喳地闲聊。

我无视了她们的嘲讽,但熟悉的姓氏还是让我慌了神。

白......姑娘?

曾经也有一位白姑娘,那是我和他之间横亘着的最深的刺。

我十六岁那年,宫里新进了一批侍女。

说是侍女,却也有不少臣子暗地里往其中放了家中的庶女进宫,以期获得圣宠,好一步登天。

白千落是其中最出挑的一个。

刚开始,我的伴读兄长总是心不在焉,太傅授课的时候他也会出神地看向窗外。

他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,我以为他是嫌我幼稚才不愿理我。

直到有一天,我发现他从后厨拿了一个油纸包的鸡腿出门。

我悄悄跟了上去,小径深处是一位身量高挑的少年和一位清秀雅致的少女。

少女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啃鸡腿,饿极了的样子,动作还是优雅的。

少年立如芝兰玉树,在一旁垂眸温柔地看着她。

风出动树林发出沙沙的声音,缱绻地将他们的发丝也缠到一起。

好一幅郎才女貌。

“岑烈,你竟然敢从御膳房偷东西!”我偏要做那个撕毁画卷的恶劣孩童。

白千落吓得马上跪了下来,手中没吃完的鸡腿也掉到了地上。

岑烈恼怒地看了我一眼,急忙伸手去扶她,语气尊敬又疏离,“这是我用自己写的字帖和董御厨换的,还请公主殿下说话前三思。”

说完,扶着她就想走,连一个眼神也不留给我。

我却更生气了,心口又酸又涨,闷闷的不知道该怎么发泄。

我往前跑几步,将沾满灰尘的鸡腿踢飞到他们脚下。

“你们不是爱吃吗?吃了才准走!”

我梗着脖子,怒气腾腾地说,白千落在他怀里身躯一抖。

但只有我心里才明白我只是想他不要走,留下来陪我。

他回头,看向我的眼神彻底结冰,“要是哪里得罪了公主,公主大可以找人来抓我。现在恕不奉陪。”

后来那个鸡腿被我命人捡去喂给了皇宫门口的大黄。

我和岑烈的关系也第一次降入了冰点。

他按时来我宫里陪我练字,我却让侍女们把门拴紧了,不愿让他进来。

呼啸的冷风吹得他面色发青,但是他一言不发,不拍门,也不唤人。

他一直是个狠人,对自己狠,对我更狠。

我在等他一句软话,他却在门口呆够了时辰就走,抖一抖大氅上盖的雪花,毫不留恋。

4

岑烈立后的那日,场面尤为热闹。

我站在狭小的冷宫中,仰头看那被割成方块状的天空。

隐约能看见一些彩旗的边角,又听见远处震天的锣鼓喧鸣。

全城的百姓都沉醉在一片喜庆祥和的氛围里。

他们都忘了,不到两年前,他们还在言辞激昂地讨伐着这位弑帝夺位的新皇。

夜色渐深,我刚熄了烛火,房门突然被猛地推开。

岑烈沾了一身的酒气,红衣龙纹的盛服还未脱下,像是刚刚离开君臣间的宴席。

他身上的喜袍看得我眼晕,忍不住刺他。

“恭喜皇上觅得良人,大喜的日子怎么跑来这,不怕沾了晦气吗?”

他冷笑一声,不管不顾地朝我扑过来,把我压倒在床榻上。

耳鬓厮磨,嘴里的话却极尽恶毒。

“不怕,遇见你已经够晦气了。我说过,你不可能成为我的正妻,更不可能成为皇后,你现在终于信了吧?你要用一生的痛苦给她陪葬。”

成为岑烈的妻子,或者说让他成为我的驸马爷,是我在碧玉年华最执着的梦。

看了几本巧月托人从外面带回来的话本,我明白了,我心里酸酸涨涨的情绪叫做吃醋。

我喜欢岑烈。

这个认知让我有些脸红心跳,连带着看他冷漠的脸也变得顺眼起来。

我单方面和他和好了。

我请他吃我最爱的桂花糖,折下杜鹃花别在交给他检查的书法练习里。

他全盘收下,却还是和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。

好像从来看不懂我的情谊。

挑了个良辰吉日,我换上新制的衣裳把他叫来。

“你收了我这么多花,什么时候能娶我?”我羞涩地扭头,不和他对视。

他的神色僵了一瞬,回拒得不留情面,“我配不上公主,心里也早已有意中人了。”

“是谁?上次那个侍女?”我眼眶一下子就湿了,急切地搬出他在我受风寒时哄我的话当作救兵。

“可你以前说了会一直陪在我身边,你不当我的驸马,怎么陪我一世!”

“......儿时的戏言,不必当真。”

他转身迈步离开,我被留在原地,红着眼大喊,“你要是拒绝我,你一定会后悔的!”

脚步一顿,但他终是没有停留。

岑烈再次来找我,是白千落不见了。

“你把千落怎么了?”他上来就是厉声质问,甚至忘了时时挂在嘴边的敬语。

我靠在软榻上啃瓜子,眼中漠不关心,“千落?谁啊?不是什么小猫小狗都配入我的眼的。”

他却直接冲到我面前,俯身看我,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。

“我以为你只是骄纵,没想过原来你这么恶毒,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侍女,你也狠心践踏她......”

咬牙切齿的样子像是被夺走了珍宝的守穴猛兽。

我还没开口呢,他已经盖棺定论,认定是我害了他的心尖尖。

我迎着他的目光,丝毫不惧,冷笑一声,“你再见不到她了。”

我作为最受宠的公主,在宫中多年,即使平日里再不谙世事,也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势力。

我想藏一个人,就不是他一个忠臣遗孤能够找到的。

我凑近他,刚抹了胭脂的唇即将蹭到他长出了青胡茬的下巴,恶劣地开口。

“既然你觉得是我害了她,那我就偷偷告诉你,她已经被大黄啃得骨头都不剩啦......”

小说《失蛊》 第1章 正文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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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栖

编辑子栖点评:

非常喜欢《失蛊》这本书,是一篇宠文。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很吸引人。就是结尾太快,没看够,真希望小毛驴大大能详细的写这两年间的事,和婚后生活。真的很喜欢,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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