瑰色

瑰色 连载中

瑰色

时间:2024-09-17 14:13:23 分类:都市 来源:快看 作者:阿嘿嘿 主角:谢时暖沈牧野

精彩章节试读:

第9章

最简单的番茄鸡蛋面,开胃又养胃,搭配一杯解酒茶,很久以前,谢时暖也是用这个套餐照顾喝醉的沈牧野,但那时跟现在不同,那时她不客气,气呼呼把面往桌上一撂,叉着腰抱怨他不爱惜身体。

沈牧野吃着面受着骂,时不时还要逗上她两句,一点也不生气。

但现在......沈牧野挑起两根面,嫌弃道:“辰悦首席秘书对老板的态度就是这样吗?”

“沈总,现在是下班时间。”谢时暖抱臂在胸前,“我没有申请加班。”

潜台词是有口吃的就不错了,爱吃吃,不吃滚。

沈牧野几不可见地勾了勾嘴角,识趣的吃面。

谢时暖这才有功夫打量他,他的黑衬衫扣子扣得随便,领口敞着,抹了发蜡的头发仍顽强不屈的散乱在额前,衬托眼窝更深邃,鼻梁更高挺,很有股子落拓味,当,穿皮衣,骑机车。

拜基因所赐,沈牧野有一张好皮囊。

他父亲沈德昌年轻时是京市出了名的美男子,凭本事风流,母亲薛南燕,嫁人前是省话剧团的台柱子,她主演的《雷雨》至今仍保持着传奇纪录。

这样两个人生下的孩子自然是天之骄子,父亲看重,哥哥疼爱,母亲又是大权在握的沈夫人,在碰上她之前,他的人生光辉闪耀。

连沈叙白都说,他羡慕沈牧野,活得自由。

“沈清湘又找你了?”

这回谢时暖学聪明了,闭紧了嘴不回答,沈牧野吃完了面抽出纸巾擦拭,又问了一遍。

“我的私生活没必要跟您报备吧沈总。”

沈牧野站起身踱步到她面前:“沈总只是好奇,胸肌108,谢秘书挑男人的口味蛮重。”

他果然还是听到了,谢时暖暗骂沈清湘嘴上没把门,面上仍旧镇定:“已婚女人是这样的,注重实用,沈总订婚后可以问问陈小姐。”

话一出口,谢时暖就有点后悔,听起来有点醋味。

沈牧野挑了眉:“看来是我的错,没有满足谢秘书。”

说完,他将谢时暖一侧的头发撩至耳后,顺便,捏了捏耳垂。

这是重点部位,谢时暖清楚,这个举动意味着沈牧野来兴致了。

她即刻就要躲开,可一躲就躲进了沈牧野怀里,酒气伴着甜腻的香气冲进她的鼻息,男人的手不老实,沿着脊背往上带出一阵僵硬,谢时暖抵住他,急道:“沈牧野,我们结束了!”

“你说的不算。”

他说着话手上动作不停,谢时暖压抑着道:“你......去找陈晓玉!”

“不能找她。”沈牧野捏着她的后颈,神色晦暗。

“......为什么?”

“喝多了,下手没轻重,当然要找你。”

谢时暖胸口一滞,原来他不是听说她出来应酬吃了醋才来找她,也不是担心她的安全才陪她走暗巷。

他是替人家挡完了酒又担心酒劲伤了人家,这才找上她这个免费的床伴。

她还真不知道,沈牧野什么时候这么细心体贴了,哦,或许他一直是细心体贴的,只是她不配得到。

沈牧野的吻不管不顾地盖了下来,侵掠如火一般燎原。

谢时暖的心沉到底了,她不再犹豫,使力咬了下去。

“嘶!”

沈牧野诧异地睁眼,他的唇被咬破,手一摸,出血了,他拿指尖碾着那血渍,慢慢笑了。

“牙口真好,上次咬自己这回咬我,很公平。”

“滚!”谢时暖抬手指门,“滚出去!!!”

沈牧野的回答是扯过她继续完成这个吻,他没有因为受伤而放缓攻势,反而更加放肆,唇齿纠缠间尽是浓郁的血腥味,谢时暖被迫吞咽他的血,那血滚烫,烧穿了肺腑,她没有勇气再咬了。

吻毕,两人的唇都猩红。

谢时暖脚软一时撑不住直往下坐,沈牧野不拦着,任由她瘫坐在地。

他冰凉的目光落下:“因为不是上班时间我不计较,但谢秘书,下次骂滚之前想清楚,我现在是你老板,你得靠我吃饭。”

谢时暖不言语只喘气。

直到门被打开又被重重关上,那巨大的关门声才把她震醒。

她茫然的望向大门又看了看桌上空空的碗,最后摸上了唇,捻下一抹绯色。

真是疯子。

沈叙白一死,沈牧野就再没人能拦了,她早该知道。

谢时暖慢慢爬起来将碗筷收进厨房,手机忽然响了一下,她机械地拿起来,弹窗里沈牧野纯黑色的头像十分刺眼。

点出对话框,里面躺着一个红包。

红包金额两百,祝福语是三个字:加班费。

在羞辱人上,沈牧野天赋异禀。

谢时暖将手机扔回沙发继续进厨房收拾,三分钟后,她又折返回来捡起手机,果断接收。

两百也是钱,不要白不要。

——沈总大气!

点击发送后,谢时暖脱力地躺在沙发上,这间老房上挂着一个奢华的假水晶吊灯,灯泡坏了大半,只剩两个顽强挺立,是以,光线昏暗。

谢时暖数了一会儿水晶灯的珠子,决定搬家。

今天虽然是虚惊一场,但再这么下去迟早会出问题,现在连楼道里的灯都坏了,像老天在给她预警。

沈牧野有句话讲得不错,对钱没什么好挑三拣四的,沈叙白的都用了,沈牧野的怎么就用不得?

她缺钱,很缺,这个老破小房租每月两千八,如果能省下来,一年下来也能攒上几万,自尊心不能让她的母亲苏醒也不能复活她的父亲,更没法让时光倒流改变一切。

那就不要了吧。

孙恒赶到时,沈牧野还在二楼,他靠着斑驳的白墙揉额角,手上有血,唇角也有,孙恒知道老板是来找谢时暖的,半句话不敢多问。

“应该在这附近。”

老板随手一指,孙恒便弯腰找起来,不多时,在锈迹斑斑的栏杆上找到了布加迪的车钥匙。

沈牧野上学时就爱玩车,手底下很多车换着开,上班常用迈巴赫,私底下开布加迪更多,今天他出了繁花锦就乘着布加迪走了,陈小姐跺着脚撒了半天娇都没留住。

孙恒猜不出发生了什么能让沈牧野把车钥匙丢到这么玄妙的角落,但终归不是好事。

“沈先生,咱们现在要回去还是?”

沈牧野往楼上瞟了一眼道:“回去。”

孙恒应声跟在身后,小区太小,司机没法将车开进来,沈牧野在暗夜中沉默,直到小区门口,他才开口:“孙恒,前面那条没灯的巷子查查怎么回事,还有那栋楼的声控灯。”

哪栋楼?孙恒只疑惑了一瞬了然:“好的。”

临上车前,沈牧野顿了一下,他回首看向那暗沉沉的小区,突然想起,初相识时,谢时暖的家就在类似的旧楼。

小说《瑰色》 第9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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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笙一梦

编辑南笙一梦点评:

《瑰色》是我追的第一部书,可以说从文章开篇就一直坚持到现在,这本书陪我度过了许多,内容很充实,人物设定很好,情节跌宕起伏。在这期间,我也看了很多其他类型的书,但都没有这本给我的感觉那样,能让我的情感与书中人物一般,那样的鲜活真实。书中的人物,在作者的笔下,有了属于他们的生命,每次阅读,都能切身体会到书中所描绘的场景,很炫酷很感动,有伤心地流泪,有开怀的大笑。最美好的爱,就是细水长流般的默默守护。阿嘿嘿大大,加油,做自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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